活動名稱: |
鬼滅之刃 全集中路跑【高雄場】 |
活動日期: |
2020年11月29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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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報名起迄時間: |
2020-08-03 00:00:00 ~ 額滿為止 |
活動報名上限人數: |
依活動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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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優惠: |
項目名稱: |
猛進束口組合5K |
報名費: |
1,2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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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限制人數: |
依活動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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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報名物資:
路跑限定T-shirt
猛進束口袋
【炎柱款】頭巾
惡鬼滅殺緹花毛巾
紋身貼紙
路跑號碼布
路跑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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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完賽物資:
【炎柱款】完賽獎牌
紙本完賽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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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說明:
無晶片時間計時,統一於上午9點00分起分梯次起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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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衝鋒後背組合5K |
報名費: |
2,0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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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限制人數: |
依活動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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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報名物資:
路跑限定T-shirt
衝鋒後背包
【炎柱款】頭巾
惡鬼滅殺緹花毛巾
紋身貼紙
路跑號碼布
路跑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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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完賽物資:
【炎柱款】完賽獎牌
紙本完賽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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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說明:
無晶片時間計時,統一於上午9點00分起分梯次起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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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 注意事項 -- |
- 保險說明:
1. |
本次活動主辦單位已承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公共意外險賠償範圍為活動會場內及活動時間內,因主辦單位疏失造成意外或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傷害在此承保範圍,如需增加個人保額,如個人財損、個人旅行平安險請自行加購。 |
2. |
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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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
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1.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跑步在本保險單載明之競賽路線上發生之意外事故。2.被保險人在競賽路線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
乙. |
特不保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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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 |
B. |
若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疾病,請諮詢醫生後再予以報名,如活動期間自發性引起該類病症,且事前無通報主辦單位,則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賠償責任。 |
C. |
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擔因外來意外所受之傷害理賠。倘若於活動中發生任何意外,依照保險金辦理,無其他異議。(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
D. |
選手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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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注意事項:
1. |
本活動不提供寄物服務,敬請便裝參加活動,不便之處尚祈見諒。請避免攜帶貴重物品、易碎物品,若有遺失或損壞,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
2. |
賽事期間請依主辦單位報到通知指示至指定地點集合。 |
3. |
請將號碼布別於胸前,以利工作人員辨識,如有遺失或損毀,主辦單位有權不予補發。 |
4. |
無號碼布者視同陪跑者,工作人員有權請其離開賽道,並嚴禁進入補給站、起終點等管制區域內。 |
5. |
為考量活動安全,禁止任何寵物進入賽道跑步。 |
6. |
本活動沿途補給站點皆經過合法申請使用,為維持活動品質,保障報名跑友權益,主辦單位將嚴格控管非選手進入補給站。 |
7. |
獎牌等完賽禮將於完賽後發送,並以號碼布作為兌換識別。 |
8. |
本路跑活動有一定風險,請參賽者自行評估自身狀況參賽,如有心臟病或其他重大疾病,經個人病歷不適宜參加者,請勿報名。如報名成功者,等同於同意簽署活動切結,不得因個人因素向主辦單位提告,敬請配合。 |
9. |
現場將依現地流量狀況機動實施交通管制,請所有參賽者務必在指定安全區間內行進,並請遵從交管志工指揮,參賽選手應隨時注意自身安全。比賽沿途若發生身體不適情形,請切勿勉強,並就近向大會志工請求協助支援,沿途並有機動救援志工來回巡邏。 |
10. |
主辦單位有權將此次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登錄於網站及刊物上,參賽者需同意肖像及成績用相關比賽之宣傳及播放活動上。 |
11. |
主辦單位為落實個人資料之保護,茲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8條規定告知下列事項: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在主管機關所核准之特定目的範圍內蒐集您與他人的姓名、身份證字號、生日、住址、性別、國籍、電話、電子郵件、緊急聯絡人及其地址、電話等;針對前述個人資料,主辦單位只會在由主辦單位會擔任主辦/協辦/承辦活動的範圍及期間內處理或利用。主辦單位蒐集的個人資料,原則上僅會以電子檔或紙本形式供本公司、委外廠商或與主辦單位具有合作、委任等關係之第三人處理及利用。主辦單位保有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依據個資法第3條規定,您可以對您本人的個人資料行使下述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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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
查詢或請求閱覽您的個人資料。 |
乙. |
請求製作給您的個人資料複製本。 |
丙. |
請求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 |
丁.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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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本活動報名繳費完成後,不得更換衣服尺寸及跑者替換作業,如需更換尺寸或地址,請於報名截止前向主辦單位提出(仍須以當下各尺寸剩餘數量為更換標準),如於截止日後則不受理,敬請配合。 |
13. |
若為海外參賽者,且無台灣親友可以提供地址代領,主辦單位將替您安排活動當天於大會服務台領取物資包,因由包裝廠配送至活動場地仍會產生運費,故現場領取包裹者仍會被收取運費;統一於活動前2周會寄出物資,請留意收件地址。 |
14. |
活動商品可能會因為製作工時、運輸等因素而無法在活動前寄出。如遇以上情形,主辦單位將會另行公告領取或寄送方式。 |
15. |
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於新型冠狀病毒的政策,為了讓每一位跑者都能安心參與,若您符合以下其中一點,請您配合自主隔離切勿參與群聚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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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
有疫情相關症狀,如發燒、咳嗽等 |
乙. |
為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確診/待診者 |
丙. |
14天內曾與新型冠狀病毒檢測為陽性的人有直接的接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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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賽事雨天照常舉行,如遇海陸上颱風警報或不可抗力之天然災害,為考量選手及參與者安全,賽會有權宣布取消、延期或調整賽事路線。 |
17. |
比賽前如遇颱風等人力不可抗力之天災,主辦單位得調整活動內容,並保留取消活動的權利。相關公告將在活動前一天於活動官方Facebook 粉絲專頁:Foufou Creative 福福好、官方網站和各售票平台(博客來/伊貝特/mine mine)公告。 |
18. |
本活動如有任何變更或補充事項,將隨時公佈於鬼滅之刃全集中路跑活動官網、Facebook 粉絲專頁:Foufou Creative 福福好及各售票網頁(博客來、伊貝特、mine mine),並以主辦單位公告為準。 |
19. |
實體商品可能因製造時程、審核結果與活動內容規劃等因素而與設計圖有些許不同,主辦單位保留更換路跑物資內容物之權利。 |
20. |
報名完成繳費後,視同已完成報名,如需退費者請於報名截止前向伊貝特資訊提出申請,大會將扣除報名費100元行政手續費後退回,請選手配合。伊貝特資訊聯絡電話:(02)2951-6969 上班時間:週一~週五 09:00 ~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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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賽聲明:
1. |
本人或本團體保證自身身心健康,亦了解路跑活動所需承受之風險,志願參加本次活動方開始報名;並已詳細閱讀過本活動之活動規程及主辦單位於活動前所公告之活動相關資訊,且同意亦保證遵守大會於活動規程及相關公告中所約定之事項。 |
2. |
路跑活動中若發生任何意外事件,本人或本團體及家屬願意承擔比賽期間所發生之個人意外風險責任,亦同意對於非主辦單位所造成的傷害、死亡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損失放棄提出任何形式的賠償索求,一切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 |
3. |
本人或本團體同意主辦單位或經主辦單位授權之單位得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本團體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寄送相關路跑/商品優惠活動訊息或使用本人或本團體肖像及成績於宣傳活動上等;並保證提供有效的身份證和資料用於核實本人或本團體身份,對以上論述予以確認並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亦明白主辦單位有權將本次活動之錄影、相片及紀錄,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販售或登載於網站及刊物上,同意將本人/本團體之肖像及活動畫面提供主辦單位無償使用,其相關智慧財產權由主辦單位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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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貝特報名網《特別聲明》
伊貝特報名網 係由 伊貝特資訊服務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所經營,性質上係屬單純提供網路報名與購物資訊之平台,於網站上所刊登之一切活動相關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圖樣、價格以及規格等),皆係由活動主辦單位或廠商(下稱活動主辦單位)所自行提供,相關內容是否有涉及不法或其他侵害他人權益之情事,本公司不負任何審查之義務,本公司僅遵循與活動主辦單位所簽定之合約履行代收款項並依循合約將代收款項如期給付予活動主辦單位;而買賣關係亦只存在於各該使用者與廠商間,本公司並不涉入,若雙方間就有關款項、商品品質、活動舉辦相關事宜、商品運送、發票開立等契約義務之履行發生爭議,應由契約雙方當事人自行處理,本公司不負任何保證及瑕疵擔保責任。但本公司承諾盡力協助伊貝特報名網之使用者解決關於因為線上消費所產生的疑問或爭議。伊貝特報名網之使用者,於報名參加活動或購買商品前,應自行審慎考慮決定,不得就前開契約上爭議,要求本公司負民、刑事之責任,亦不得對於本公司之帳戶、資產,主張假扣押、假處分等保全程序,若因而造成本公司損害,應負完全之賠償責任。 使用虛擬的身分證號碼進行報名,會構成刑法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倘若使用虛擬身分證進行報名將排擠其他民眾報名的機會,破壞系統的公平性。一經發現將取消報名紀錄。如果將取得的名額加價出售,或換取不正利益圖利,則有觸法的疑慮。刑法第三六○條:干擾電腦系統及相關設備罪。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使公眾或他人因此遭受損害者,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若因而造成本公司損害,應負完全之賠償責任。 若您未滿二十歲,應由您的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聲明之所有內容後,方得使用本服務。若您選取同意本聲明,將視為您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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